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学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新华社新华联播网宣传合作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参考型号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1 |
新华社新华联播网宣传合作 |
详见附件 |
1 |
68000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需要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学校办学成果特别是服务台州发展取得的成效。
新华社新华联播网是国内权威的媒体机构,且其下属合作单位台州中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台州独特的宣传资源和优势,与其合作可以借助其宣传优势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为学校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
合作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新华社新华联播网台州已建成区域(台州市市民广场、星星广场;黄岩区政府北门广场、永宁公园;路桥世纪广场、永安广场;玉环体育中心、玉环公园;临海灵湖广场、崇和门广场、市政广场)为台州学院在重大宣传节点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累计每天播放不少于10分钟的宣传。
2.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刊登四篇专题报道(内容涵盖台州学院应用型人才建设、德政教育、党建等综合性题材。)及校领导署名文章两篇。
八、 拟定供应商: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高阳 |
讲师 |
台州学院 |
2 |
陶媛 |
讲师 |
台州学院 |
3 |
潘垚 |
讲师 |
台州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同意申请单位意见。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台州学院
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电话: 0576-88660897
传真: 0576-88660896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监督机构名称: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665794
传真:0576-88665794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