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学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面向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物联网技术》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参考型号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1 |
面向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物联网技术》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
详见附件 |
1 |
48000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供应商的唯一性:
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我校于已建立物联网工程实验室,主要设备包括:物联网教学科研实验开发平台、RFID教学科研开发平台、智能家居创新实训系统、智慧农业模型实训系统、Android.3G移动互联开发平台、IOS开发平台、数字图像处理开发平台、数字图像处理科研开发套件等设备,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是物联网设备唯一供应商。
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我校响应教育部号召,积极申报了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讯”)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经过中智讯和教育部的审核,于2019年3月13日由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教高司函[2019]12号)进行了立项公示,项目编号分别为:201802368010。并且由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要求,立项公示的项目必须由公示企业和学校合作完成,不能使用其他企业的内容来进行项目建设,故只能由中智讯提供技术支持。
与中智讯友好协商,对本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验收标准、双方职责、产权分配等进行了约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达到教育部立项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决定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购买中智讯的课程资源制作服务,完成学校经费的配比投入,支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完成。
八、 拟定供应商: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田京波 |
高级工程师 |
台州学院 |
2 |
吴银银 |
副教授 |
台州学院 |
3 |
李跃华 |
副教授 |
台州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台州学院物联网工程实验室物联网设备的唯一供应商,与台州学院有长期的合作基础。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与台州学院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提供了资金和平台支持,为更好的在中智讯平台运行在线课程,故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的课程资源制作服务。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台州学院
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电话: 0576-88660897
传真: 0576-88660896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监督机构名称: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665794
传真:0576-88665794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