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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关于2019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者:ztbzx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次数:4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台州学院本级

   项目名称: 台州学院2019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数量: 17
   预算金额(元): 13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智能云教学和云课程建设项目
   数量: 7
   预算金额(元): 5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供应商的唯一性: 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被浙江省教育厅指定为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共享课程平台(简称:省平台)的战略合作方,负责省平台的技术研发,平台运营和推广。 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单位,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定位,以及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规划、使用管理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组建了专业的顾问团队、制作团队和教学服务团队。 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我校响应教育部号召,积极申报了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学科技”)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经过简学科技和教育部的审核,于2019年12月19日由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进行了立项公示,合计立项17项,项目编号分别为:201901116002、201901116003、201901116004、201901116005、201901116006、201901116007、201901116008、201901116009、201901116010、201901116011、201901116012、201901116013、201901116014、201901116015、201901116016、201901116017、201901116018。并且由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要求,立项公示的项目必须由公示企业和学校合作完成,不能使用其他企业的内容来进行项目建设,故只能由简学科技提供所有技术平台的支持。 经与简学科技友好协商,对本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验收标准、双方职责、产权分配等进行了约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达到教育部立项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决定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购买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课程拍摄制作服务,完成学校经费的配比投入,支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完成。 

2、智能云教学和云课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的唯一性: 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我校响应教育部号召,积极申报了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北京智启蓝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墨科技”)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经过蓝墨科技和教育部的审核,于2020年6月11日由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教高司函〔2020〕6号)进行了立项公示,合计立项7项,项目编号分别为:201902072019、201902072020、201902072021、201902072022、201902072023、201902072024、201902072025。 蓝墨科技的“云班课”和“云教材”在国内没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替代产品,并且由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要求,立项公示的项目须由公示企业和学校合作完成。经与北京智启蓝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对本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验收标准、双方职责等进行了约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达到教育部立项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决定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购买北京智启蓝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课程拍摄制作服务,完成学校经费的配比投入,支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段一:杭州简学科技有限公司;标段二:北京智启蓝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标段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140室;标段二: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35号1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18日2020年09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学院本级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660897

  传    真:0576-88660896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88206705  

  传    真:0576-88206705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