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政府采购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产品应用场景、需要满足的技术和商务要求等,对采购进口产品必要性进行论证。专家应当对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在国内是否有同类产品进行明确。如有国内同类产品的,应当对进口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在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不得仅以进口产品性能优于国内同类产品作为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专家组必须为校外专家,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熟悉该产品及所属行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