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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术会议的合作形式等有关意见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4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促进学校有序开展学术交流、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类平台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校内调研、座谈和交流,听取了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了解其他一些学校的做法。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的合作形式和经费使用等问题,形成以下意见。

一、合作形式

根据会议举办各方主体的不同,分为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主办方是指会议的发起人、上级或主管部门,即会议的主角。承办方是指担任会议实施方案的策划角色,或受雇于主办方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与主办方是协作关系,也可以是同一单位。协办方是指会议的辅助支持或是赞助挂名的角色。

二、经费使用

1.学校相关单位为主办方的,相关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学校会议申报及预算审批、按照市批“一般会议服务”进行申报。

2.学校相关单位为承办方或协办方的,执行学校会议申报及预算审批、按照学校自行采购“其他会议”进行申报。

三、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作为举办会议的主体,不管是主办方、承办方或是协办方,均应履行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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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ztbzx/图:ztbzx/审核:ztbzx/责任编辑:ztb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