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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自行采购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40

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继续执行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台财采发〔2025〕1号)文件精神就我校的相关采购工作,明确如下:

一、准确把握

做到对附件中两个文件的内容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凡是涉及《目录》内的品目采购,均应事先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框架协议进行查询。

二、合理开展

1.《目录》内的品目并进入框架协议的,属于市批采购,并在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中采购;

2.对暂未进入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目录且未达到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上限为30万元、下限不限)的品目,均应递交采购申请,按校批确认书申报,首选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开展采购,并完成采购各环节操作。

三、注意事项

1.框架协议的征集由省、市相关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请各位采购人及时关注。

2.因车辆租赁服务自2024年初开始,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统一调配,学校将继续执行此办法。2025年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组织招标,建立入围供应商库。


附件:

1.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继续执行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台财采发〔2025〕1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2022〕13号)




2025221


文:ztbzx/图:ztbzx/审核:ztbzx/责任编辑:ztb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