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继续执行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台财采发〔2025〕1号)文件精神,就我校的相关采购工作,明确如下:
一、准确把握
做到对附件中两个文件的内容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凡是涉及《目录》内的品目采购,均应事先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框架协议进行查询。
二、合理开展
1.《目录》内的品目并进入框架协议的,属于市批采购,并在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中采购;
2.对暂未进入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目录且未达到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上限为30万元、下限不限)的品目,均应递交采购申请,按校批确认书申报,首选在政采云电子卖场开展采购,并完成采购各环节操作。
三、注意事项
1.框架协议的征集由省、市相关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请各位采购人及时关注。
2.因车辆租赁服务自2024年初开始,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统一调配,学校将继续执行此办法。2025年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组织招标,建立入围供应商库。
附件:
1.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继续执行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台财采发〔2025〕1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2022〕13号)
2025年2月21日